本報訊(記者韓麗平)記者近日從哈爾濱市工業(yè)和信息化局獲悉,2023年,哈爾濱市入圍全國第一批中小企業(yè)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,兩年建設期將獲得1.5億元中央財政資金支持。為規(guī)范和加強哈爾濱市中小企業(yè)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專項資金使用管理,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,發(fā)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激勵作用,該局印發(fā)《哈爾濱市中小企業(yè)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專項資金管理辦法(暫行)》(簡稱《辦法》),對城市試點工作資金管理作出具體規(guī)定。
《辦法》所稱“中小企業(yè)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專項資金”(以下簡稱“專項資金”),是指中央財政支持哈爾濱市中小企業(yè)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獎補資金。關于資金支持方向和標準,《辦法》指出,在中小企業(yè)數字化改造投入補助上,支持與數字化改造相關的軟件、云服務支出,網關、路由等必要的數據采集傳輸設備支出。對符合改造范圍、改造后達到數字化水平評測二級水平、通過驗收評審的企業(yè),支持額度依據核定改造投入給予補貼,30萬元以下補貼比例最高不超過70%,金額不超過18萬元;30萬元至80萬元補貼比例最高不超過60%,金額不超過40萬元;80萬元以上補貼比例最高不超過50%,金額不超過50萬元。每家企業(yè)累計支持總額度不超過50萬元、項目數不超過3個。補貼比例和額度可能視不同批次入庫培育、資金申請、中央財政資金余額等實際情況予以微調。
在數字化服務商和產品服務培育獎補上,支持數字化服務商研發(fā)推廣“小快輕準”、“鏈式”轉型產品服務,對遴選出的優(yōu)秀“小快輕準”、“鏈式”轉型產品服務給予獎補。每項“小輕快準”產品服務最高不超過15萬元,總金額不超過450萬元;每項“鏈式”轉型產品服務最高不超過30萬元,總金額不超過150萬元;每家數字化服務商獲得培育獎補最高不超過50萬元。
關于資金申請和下達,《辦法》指出,專項資金主要采取財政補助、以獎代補、政府采購等方式,對符合條件的對象予以支持。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80%用于中小企業(yè)數字化改造投入補助。補助資金采取事后補助方式,履行項目入庫、跟蹤監(jiān)督、測評評估、驗收評審等程序,提交合同、項目驗收報告、發(fā)票、銀行支付憑證等有效憑據,確認符合支持條件和支持標準后,經公示,報哈爾濱市政府批準后發(fā)放。